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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ntonMiller现由两家律师事务所合并而成,即:(1)Brunton and Miller;(2)Alexander and Martin。两家律师事务所均成立于19世纪80年代,并各自独立经营,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合并。
,合并成立Brunton, Miller, Alexander and Martin律师事务所。
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是为私人客户提供一般法律服务,包括遗产过户和遗嘱遗产管理。该所与针织品行业关系密切,并参与苏格兰针织品制造商协会的运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时任高级合伙人John George Phillip被公认为杰出的
格拉斯哥律师
,活跃于民事法院诉讼,并以擅长公开演讲而闻名。他将该所的业务拓展至民事法院诉讼。
20世纪50年代,该所有3名合伙人,主要业务包括住宅和商业地产过户、公司业务,以及遗嘱执行和信托业务。
该所尤其擅长住宅地产过户。这类业务至今仍占该所业务的相当大比重。
然而,20世纪70年代,苏格兰出台了一项全面规范酒类经营许可的新法律,为业务拓展创造了机会。1976年以前,苏格兰各地的许可委员会每年只有4天开会办理
许可证转让、颁发新许可证等事项;1976年以后,此类
业务则可在苏格兰各地每天办理。
这使律师得以专攻这一法律领域。
因此,这项业务从该所业务中占比很小的一部分大幅扩展。此后,该所负责酒类经营许可业务的合伙人被公认为这一法律领域的顶尖专家之一,客户遍及持牌经营行业的各个领域,从街角小店到全国一些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的场所。
该律所暂无已收录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