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Chile
智利与美国国际双重征税协定获批
2023年11月15日,智利国会批准了修订智利与美国《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的协议。

2023年11月15日,智利国会批准了修订智利与美国《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的协议。待智利共和国总统颁布该协议并完成外交照会交换后,该协议的审批程序将顺利完成。该程序自2010年2月签署协议后一直处于待决状态。
因此,预计该协定将在未来几天内生效,但部分优惠将自生效日期次月的第1日起适用,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适用。
该协定的适用会产生哪些影响?
双重征税。 与其他同类条约一样,该协定包含一系列旨在解决双重征税问题的措施,适用于所得来源于一国、而受益人为另一国居民或住所地在另一国的情形。主要措施包括:
仅在一国征税。 对某些跨境服务或活动(企业利润或收益)的付款,可能仅在服务提供方的居住国缴纳所得税,而无需在付款来源国缴税。
对某些所得的税率设限:
- 已支付的利息 最高税率为10%(协定生效后的前两年为15%);若无该协定,税率可能高达30%或35%;
- 特许权使用费 因使用专利、商标、外观设计、配方及其他类似工业产权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上限为2%或10%,视具体情况而定;
- 资本利得。税率上限为16%,低于目前适用的35%。
- 股息。美国公司向智利公司分配的股息,税率上限可能为5%或15%。对于从智利支付至美国的股息,虽然税率仍为35%,但纳税人可抵免已缴纳的全部第一类所得税,从而取消部分抵免机制,且不论产生股息的企业类型。
可将另一国已缴纳或预扣的税款 作为抵免额,包括涉及第三国投资的情形。
争议解决。 协定对居民、常设机构等重要概念作出具体定义,并为涉及这些事项的争议设立解决机制,以提供法律确定性。
信息交换。 协定正式确立了高效的信息交换程序,供两国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两国税务机关拥有广泛权限,所受限制较少。
税务团队 Alessandri Abogados 专注于为外国客户以及在海外投资的本国客户提供全面服务,包括协助适用和利用客户可能关注的国际税收规则。智利与美国《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生效
作者: Franco Gorziglia,Alessandri Abogados 合伙人
alessandri.leg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