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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将厄瓜多尔纳入友好国家移民制度
巴拿马政府通过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 16 号行政法令,正式将厄瓜多尔纳入名为「友好国家」的移民类别。该法令刊载于第 30601-B 号《官方公报》。

巴拿马 巴拿马 正式将 厄瓜多尔 纳入名为 友好国家的移民类别。此举依据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 16 号行政法令,该法令刊载于第 30601-B 号《官方公报》。
该法令修订了 2012 年 6 月 13 日第 416 号行政法令,将厄瓜多尔纳入「与巴拿马共和国保持友好关系、专业往来、经济联系及投资关系的特定国家国民永久居留」子类别。
此次修订扩大了可适用该特别移民制度的国家名单,使厄瓜多尔公民能够申请巴拿马用于专业、就业、商业及投资目的的居留类别之一。
该法令生效后, 厄瓜多尔 国民可根据此类别提交申请,但须符合巴拿马法律规定的移民及文件要求。获批申请人最初将获发 为期 2 年的临时居留许可。满足现行法规规定的期限、条件及要求后,受益人可进一步申请永久居留。
要点
- 巴拿马 正式将 厄瓜多尔 纳入友好国家移民制度。
- 该措施依据 2026 年 8 月 31 日第 16 号行政法令实施。
- 厄瓜多尔公民符合相关法律及文件要求后,可申请该居留类别。
- 获批申请人最初将获发为期 2 年的临时居留许可。
- 此后,申请人可在满足现行法规规定的条件后申请永久居留。
联系人: Antonio Ruiz Roj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