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Chile
智利养老金改革——对养老金基金投资底层基金所支付费用设定全球上限
Alessandri -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1](《法案》)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获智利众议院通过。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院审议,预计审议时间为 5 至 6 个月。

Alessandri -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 [1] (《法案》)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获智利众议院通过。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院审议,预计审议时间为 5 至 6 个月。
根据众议院对《法案》作出的修改,原拟全面废止的第 3500 号法令(确立智利养老金制度)将不会被全面废止,风险分类委员会(CCR)仍将负责批准 AFP 可代表养老金基金投资的合格金融工具。
不过,根据《法案》,AFP 将不再以现有形式存在,因为养老金基金资产的投资职能将与个人账户管理职能(即缴费征收、账户管理和客户服务)分离。
《法案》获准设立以下两类机构:
- 养老金管理机构(AP):由政府通过招标选定的垄断性机构,负责目前由 AFP 承担的所有行政事务(缴费征收、前台服务、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不过,确保 AP 在法律上能够成立的关键条款未获通过。
- 养老金投资机构(IP):负责养老金基金投资流程的所有相关事务。IP 不得参与 AP 的招标。如果参议院按现有文本通过《法案》,希望继续承担投资职能的每家 AFP 都必须转型为 IP,并将养老金账户管理职能移交给 AP。因此,AFP 对境外基金的投资将继续进行,只是今后承担这些投资的将不再是 AFP,而是 IP。
众议院否决了设立国有养老金基金管理机构(IPESA)的提案,也否决了提高养老金额外缴费比例的提案(拟提高 6%)。相关缴费原拟由雇主承担,且至少一半的相关资产将由一家新设的政府管理机构管理。行政部门可能会坚持将这些提案重新提交参议院。
AFP 目前管理的 5 类养老金基金(A 至 E 类,投资组合从以股票为主到以固定收益为主不等)将转型为生命周期基金(即 目标日期基金)。这可能影响养老金基金的投资组合,因此立法讨论应着重于如何实施过渡,避免扰乱市场或损害基金回报。
《法案》还规定了颇具争议的投资基金费用 0.25% 法定上限,同时保留 TER 最高限额的概念。按《法案》现行文本,每家 IP 管理的养老金基金所支付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养老金基金总资产的 0.25%。另一项争议更大的规定禁止收取任何费用,适用于将超过 10% 资产投资于智利固定收益工具和智利上市公司股票的养老金基金(不过,据我们了解,这项规定与没有任何基金将 10% 或以上头寸配置于智利的境外管理机构无关)。
目前尚不清楚《法案》能否获国会通过。智利众议院已将法案提交参议院。法案现由参议院劳动委员会审议,之后将提交财政委员会审议,以继续立法程序。博里奇总统领导的政府正推动在 4 月就立法原则进行表决。鉴于众议院近期否决了此前法案草案中的相关条款,预计法案在参议院通过后(如获通过)将交由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审议和讨论,以解决两院表决中出现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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