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Chile
面对智利高温天气,政府宣布与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措施
Bofill Mir,圣地亚哥,2023年12月15日——12月6日,社会保障监管局发布第 O-02-S-01632-2023 号行政通告,就工作场所高温暴露问题作出指示。

Bofill Mir,圣地亚哥,2023年12月15日 ——12月6日,社会保障监管局发布第 O-02-S-01632-2023 号行政通告,就工作场所高温暴露问题作出指示。
此外,劳动局于12月11日发布第1494号行政通告。该通告依据社会保障监管局的决议,阐述了雇主在劳动者暴露于高温和极端高温时应承担的义务及应采取的措施。
1. 第 O-02-S-01632-2023 号行政通告
社会保障监管局 工作安全与健康监察司
鉴于气候变化和“厄尔尼诺”现象导致的高温及极端高温天气事件,社会保障监管局指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险管理机构(互助保险机构)向雇主提供技术援助。援助应包括提供相关工具,帮助雇主识别工作场所存在的自然和/或人为威胁,并规划和实施相应措施,以降低劳动者因不利气候条件下的高温天气事件而面临的风险。
相关风险分为高温(AT)和极端高温(ATE)。
1. 劳动局第1494号行政通告
该裁定援引社会保障监管局关于不利气候条件下高温天气事件暴露问题的决定,并提供了相关背景,以便将切实保护劳动者免受高温(AT)和极端高温(ATE)事件影响,纳入《劳动法典》第184 bis条及第40号最高法令《风险预防条例》第21条规定的雇主对劳动者的一般保护义务之中。
因此,发生此类事件并对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严重且紧迫的风险时,雇主应承担以下义务:
- 立即告知所有受影响的劳动者存在上述风险,并说明为消除或减轻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 如果无法消除或减轻风险,应采取措施立即暂停受影响的作业并疏散劳动者。
发生此类事件时,劳动者有权中断工作;如有必要,在其基于合理理由认为继续工作会对其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且紧迫的风险时,有权离开工作场所。劳动者应尽快将此情况告知雇主;雇主则应将停工情况报告给相应的劳动监察机构。
上述条款所指的严重或紧迫风险,既可能源于受影响劳动者所从事活动本身或固有的特征,也可能源于构成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的事件;《民法典》第45条对该概念作出了界定。
主管机关下令疏散受紧急情况、灾难或重大事故影响的场所时,雇主应立即停工并疏散劳动者。只有在能够确保提供服务的条件安全且适当后,方可恢复工作。
本法律提示由 Bofill Mir Abogados 劳动业务团队编写,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应视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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