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El Salvador
萨尔瓦多批准《自由贸易区法》修正案
EY Law | 萨尔瓦多立法大会于2025年12月23日批准了一项立法法令,对《自由贸易区、工业区及商业化法》作出修正,具体涉及第

EY Law | 萨尔瓦多立法大会于2025年12月23日批准了一项立法法令,对《自由贸易区、工业区及商业化法》作出修正,具体涉及第2、10、11、17、18、19、28、44、46-A、54-B和54-I条。该法令刊载于2025年12月23日第243号《官方公报》第449卷。
修正内容有哪些?
- 修正案界定了圣萨尔瓦多大都会区及其周边市镇,即《圣萨尔瓦多大都会区土地开发与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所列市镇和区组成的区域。
- 修正案新增“自由进口”概念,指货物进入国家领土时免缴进口关税(以下简称“DAI”)、动产转让及服务提供税(以下简称“IVA”)或其他对进口征收的税款。
- 修正案规定,绿地面积应占总面积的30%,包括生态绿地和体育区。其中10%须设在自由贸易区或主动加工仓库内,或设在与自由贸易区或主动加工仓库相邻的区域;其余20%可设在自由贸易区或主动加工仓库内外。新增第46-A条,授权在补偿区以外设置绿地。
- 绿地建设许可应遵守土地规划局(DOT)、圣萨尔瓦多大都会区规划办公室(OPAMSS)或其他具有类似职权的机构(视情况而定)制定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 税收优惠:投资额和就业人数翻倍的,可额外享受10年优惠期。自由贸易区的最低投资额为$500,000,主动加工仓库的最低投资额为$800,000。符合条件的,可多次申请这两项优惠。
- 自由贸易区和主动加工仓库的使用者在修改计划或项目(例如扩建、缩减、变更地址、变更受益人类别或停止运营)前,须向经济部申请批准。此外,自由贸易区使用者还须通知自由贸易区管理方。
- 经济部在批准自由贸易区使用者或主动加工仓库(DPA)时,应在签发的决议中列明不被视为开展获批活动所必需的货物及其相应关税编码,可逐项列明或概括列明。此外,决议还须明确、具体地载明自由贸易区使用者将开展的经济活动。
有哪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第54-B条第一款规定,在申请认定为开发商、自由贸易区使用者或主动加工仓库(DPA)之前,曾在国家关税区内经营并缴纳所得税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适用本法。此外,根据第51-I条,就本法而言,依据本法规定获批的自由贸易区使用者,如设于依据《国际服务法》获批的服务园区内,应视为设于自由贸易区内。
萨尔瓦多立法大会于2025年10月20日批准了《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尽管现行规定已允许最终用户使用基于可再生资源的发电设备满足内部用电需求,并将剩余电力回送至配电网(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立法者仍认为有必要建立法律框架,推动采用此类技术。该法旨在增强电力基础设施的韧性,并确保公众能够更安全、多元和可持续地获得电力服务。
后续步骤
开发商、自由贸易区使用者和主动加工仓库(DPA)可享有两年的宽限期,自各自决议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他们继续享有本法规定的全部优惠,包括对分配给合伙人或股东、且源自受优惠活动的利润或股息免征所得税。
应进行其认为必要的调整和投资,以便在宽限期届满后,继续在《自由贸易区、工业区及商业化法》规定的期限内享受该法赋予的优惠。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投资,则须缴纳适用的关税和税款;若未享受该项优惠,这些关税和税款本应在该期间产生。
该法令于2025年1月3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