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Guatemala
新型犯罪:危地马拉《信用卡法》
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现象对本地区金融体系的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危地马拉,该国是拉丁美洲金融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

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现象对本地区金融体系的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尤其是危地马拉,该国是拉丁美洲金融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这些行为反映出国家缺乏明确的刑事政策,无法保护《危地马拉共和国政治宪法》所保障的法益。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不得不援引诈骗、伪造及其他相关罪名等类似犯罪类型;根据《刑法典》(第17-73号法令),这些罪名包含概括性的行为要件,以便对具体案件作出回应。
直到2015年,危地马拉共和国国会才颁布第7-2015号法令,即《信用卡法》;该法规共43条,旨在: 「确立 通过信用卡进行的信贷及买卖交易,以及发卡机构、运营机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框架」, 此外,该法还试图将以下行为规定为犯罪:a)复制信用卡;b)使用复制的信用卡;c)篡改信用卡数据;d)欺诈性使用信用卡及其加重情节;并在《刑法典》中增设一项具体罪名,即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实施诈骗。这不仅使得对违法行为可以适用新的犯罪类型,也有望与现有的概括性罪名相比,施加更具实质性的处罚。
上述法令遭到违宪诉讼。危地马拉宪法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认定该法整体违宪,理由是其违反《危地马拉政治宪法》第133条。因此,该法及其中规定的犯罪类型均失效,原因在于 内部程序瑕疵。
随后,2019年,危地马拉共和国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新的法案,拟批准 《信用卡法》 ,旨在保护消费者或持卡人,确保权利与义务真正平等。该法案于2024年2月15日获危地马拉共和国国会通过,成为第2-2024号法令,并于2月29日由共和国总统颁布,于2024年3月1日刊载于《中美洲官方公报》。该法第五章第二节修订了《刑法典》第八编第二章(关于伪造文件),将该章标题改为「伪造文件和信用卡」,并分为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二节涉及伪造信用卡,并增设以下犯罪类型:
a. 第327条「B」[1] ——复制信用卡或借记卡, 处6至10年监禁,并处罚金Q. 150,000.00至Q. 5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