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Puerto Rico
波多黎各为工作场所哺乳权建立监管框架
波多黎各近日通过《母乳喂养法典》(第87-2025号法),将此前所有与哺乳相关的法律整合为一部综合性法规。

波多黎各近日通过《母乳喂养法典》(第87-2025号法),将此前所有与哺乳相关的法律整合为一部综合性法规。该法在公共和私营部门确立统一的保护措施和义务,加强哺乳母亲在工作场所的权利,并统一雇主的责任。
该法典于2025年8月1日颁布,明确母乳喂养属于公共政策事项,并是一项受保护的权利。该法保障母亲能够在安全、私密且卫生的场所哺乳或吸乳。法律规定,如不同法律之间存在冲突,应适用对哺乳母亲更有利的规定。职业母亲通常享有以下保护:
- 有权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哺乳子女,不受限制。
- 明文禁止歧视母乳喂养的行为。
- 根据《刑法》,在公共场所哺乳不构成不雅暴露或猥亵行为。
- 8月被正式定为「母乳喂养意识月」,以强化公共政策支持。
《母乳喂养法典》的合规要求
根据该法典,所有私营部门雇主都必须在工作场所提供专用哺乳空间,该空间须:(1)保障隐私和安全(不得安装摄像头,窗户须遮挡,并配有可上锁的门);(2)保持卫生,并可使用自来水(不得设在卫生间内);以及(3)配备通风设施、电源插座、座椅和用于储存母乳的冷藏设备。雇主必须告知员工其在该法典下享有的权利,并在工作场所营造支持母乳喂养的氛围。
休完产假返岗的母亲(无论全职还是兼职)有权在每个工作日享有至少1小时带薪时间,用于哺乳或吸乳。享有这项福利无需提供医疗证明。该权利至少持续至返岗后12个月,雇主也可自行延长这一期限。
雇主不得:(1)因员工使用哺乳休息时间而对其处罚或处分;(2)在绩效评估、晋升、奖金或工作安排中将哺乳时间作为负面因素;或(3)对行使这些权利的母亲进行报复或采取不利措施。
为员工提供哺乳休息时间的私营部门雇主,有权获得相当于享有该权利员工月薪的税收抵免。该项税收抵免仅适用于雇主,不适用于员工。
除工作场所外,该法典还要求在以下场所设立哺乳区:(1)政府机构、学校和大学;(2)机场、海港和主要政府服务中心;(3)购物中心和大型商业场所(面积超过100,000平方英尺);以及(4)高等教育机构。
监督工作由妇女权益专员办公室和劳工部共同负责。违反规定者可能被处以行政罚款。员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且赔偿额加倍。法律还规定,对任何歧视行为适用刑事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至5,000美元。
该法典废止了多部此前的法律,包括第427-2000号法(哺乳休息时间)、第155-2002号法(公共哺乳空间)、第95-2004号法(禁止歧视哺乳母亲)等,并将其整合为统一框架。
结论
第87-2025号法为波多黎各工作场所哺乳权建立了统一且可执行的框架。建议私营部门雇主确保提供符合规定的哺乳空间,在至少12个月内每天给予1小时带薪哺乳时间,避免报复行为,并相应更新政策。违反规定可能导致行政、民事乃至刑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