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 Argentina
阿根廷私募发行新监管框架
DLA Piper - 2024年9月18日,国家证券委员会(CNV)发布第1016号一般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可流通证券私募发行制度及境外发行制度作出规定。

DLA Piper - 2024年9月18日,国家证券委员会(CNV)发布第1016号一般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可流通证券私募发行制度及境外发行制度作出规定。
该决议旨在使阿根廷监管框架与国际标准接轨,明确「安全港」或「safe harbor」,为符合私募发行条件的特定情形提供确定性,使其免受适用于公开发行的监管规定约束。决议还界定了哪些发行被视为与阿根廷共和国联系不足。
主要概念
该决议规定了私募发行的一般准则、面向员工的私募发行准则,以及与阿根廷共和国联系不足的境外发行准则。
符合安全港要求或被认定为境外发行的发行,免受CNV监管。即使个案中未满足全部要求,此类发行也不会自动构成可予处罚的违规公开发行;是否构成《资本市场法》所称公开发行,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评估。
一般私募发行安全港
该决议为一般私募发行安全港规定了以下准则:
- 投资者人数上限:每次发行最多可有35名投资者,其中最多15名可为非合格投资者。卖方须独自负责核实是否符合人数限制。
- 传播方式:允许与不超过35名潜在投资者举行推介会(现场或线上),也可向获授权代理人发送文件,或应投资者要求发送文件。禁止使用社交媒体、公开网站或面向公众开放的媒体等大众传播渠道。
- 所需信息: 须提供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发行的详细信息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 转让限制:原则上,私募发行中取得的可流通证券,在认购期结束之日起或通过二级市场取得之日起的前3个月内不得转让给合格投资者,随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给非合格投资者。
面向员工的可流通证券私募发行安全港
该决议为面向员工的可流通证券私募发行安全港规定了以下准则:
- 发行对象:仅限雇主公司或其公司集团的员工、高管或管理机构中的非独立成员。
- 传播方式: 与雇主举行会议,或通过内联网、简报或内部通告等内部传播渠道进行。
- 所需信息:须提供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发行的详细信息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 转让限制:原则上,面向雇主的私募发行中取得的可流通证券,在认购期结束之日起或通过二级市场取得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给任何人。
境外发行安全港
根据该决议,如果可流通证券发行由一名或多名居住在境外的人士进行,且未针对阿根廷居民开展广告或宣传,则该发行被视为与阿根廷联系不足。不得在阿根廷境内接收与相关交易有关的资金或资产,也不得在境内开展可能构成重大联系点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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